义和遗址位于市区羊亭镇义和村南的台地上,西距海岸约2公里,东、北是高山,南望开阔。遗址东西长200余米,南北宽160余米,面积约3.2万多平方米。该遗址于1974年发现。1979年,当地进行农田改造,将遗址南段的东部土层移至西部,深约50~80厘米,对遗址造成破坏;整地时曾发现战国墓坑和陪葬陶器。1980年,威海市文物工作者对整个遗址被破坏情况做了调查,并采集了若干标本。1982年,山东省和烟台市文物部门对遗址进行复查。历次调查先后采集标本百余件,完整的不多,陶器皆残碎,不能复原。采集的石器有石磨棒、砺石、石斧、石球、石拍等,陶器有鼎足、纺轮、罐残耳、把手等;另有骨针和兽骨。石器比较粗糙,多琢制,仅刃部磨光;陶器为手工制作,烧制的火候也较低。石器、陶器特征属大汶口文化时期,是新石器时代邱家庄类型沿海贝丘遗址。
遗址北临小河,河南岸自然形成文化堆积的断层,厚度约2~3米,层次清晰。上层为耕土层,内有少量战国时期的陶器残片;下层灰土杂红烧土,内涵丰富,有蛤皮、蛎壳、残碎陶片,间或发现完整石斧等石器。
199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胶东半岛贝丘遗址课题组对义和遗址进行了调查和试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12月出版的《胶东半岛贝丘遗址环境考古》对该遗址有所论述。
义和遗址于1977年公布为威海市文物保护单位。1992年升格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