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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新华保险威海中支风险提示典型案例:“代理退保”花样多,防范风险不放松
2025-03-07 09:08:42   来源:威海传媒网   

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使得收集信息变得越来越快捷、越来越普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渠道获取个人信息,为牟取利益,一些从事“代理全额退保”的个人或团体冒充监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虚假宣传。此类信息标注“专业承接、全国办理、100%退保、险种不限”等醒目字眼,诱惑、怂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如果消费者有资金压力等问题,就此尝试一下,往往就会陷入个人信息泄露、资金受损以及失去正常保险保障的困境。

2024年11月,某保险公司收到客户何女士的投诉转办单,反映自己投保时有销售误导,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保险公司试图联系何女士面谈协商,电话无人接听。次日,何女士女儿紧急致电表示其母亲通过短视频看到自称“某律师”的维权视频,随后向该“律师”咨询保单事宜,在该“律师”的建议下,其母亲想要退保,并向该“律师”支付了1000元的费用。何女士女儿担心母亲受骗,紧急联系保险公司,寻求帮助,避免不法分子冒充其母亲向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没想到该“律师”已冒充投保人向公司提出投诉诉求。最终,在保险公司及女儿的解释及沟通下,何女士不再与代理人员联系,撤销退保诉求,但其前期支付的1000元费用未能追回。

何女士的遭遇在各地时有发生,代理人员通过微信、短信、网络等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保单、电话等个人敏感信息;阻止消费者与监管部门、保险公司联系,要求消费者签订“全权”代理协议,试图切断消费者正常维权通道;甚至诱导消费者通过话术诱骗销售人员,进行虚假取证,捏造歪曲保险机构存在违规的虚假事实。最终代理机构收取高额“手续费”。

监管提示:

2020年4月9日,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7月8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示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2021年,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将“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等纳入打击范围。2024年3月1日期施行的《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严禁任何机构、组织或个人违规开展保险退保业务推介等活动。2024年4月,中国 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保险行业异常投诉识别指引》,界定了“维权黑产”“退保黑产”等行为的异常特征,为行业识别和防范黑产提供指南。近几年,监管部门不断出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针对“代理退保”、“代理维权”等开展专项治理与联合行动;同时强化宣传教育与风险提示,通过多种渠道发布风险提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华保险威海中支 宋茹)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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