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娜)5月15日,记者从威海市城管办获悉,威海市城管下发《关于对市区侵占公共用地种植农作物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从15日起,集中3个月时间,全面清除市区公共用地上种植的农作物,届时,清除整治工作与恢复配套工作同步进行,杜绝因恢复不及时、不到位成为裸露地。
《方案》规定,自5月15日起至8月15日,我市将全面清除市区公共用地上种植的农作物,严肃查处擅自种植农作物等侵占公共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据悉,整治的范围包括环翠区 、高区 、经区 所辖街道办事处范围内所有侵占公共用地种植农作物的行为。主要指在城市绿化带、主次干道两侧、城市出入口周边,住宅小区绿化带、办公区、厂区周边,公路两侧、山地、林地,国有储备地及已出让尚未开工建设闲置地等处,采取侵占、开荒、填土、破坏原有地表植被等方式,种植蔬菜瓜果等农作物的行为。
在整治方面, 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自行整改与强制整治相结合,对及时自行整改的业主按规定从轻或免于处罚;对既不自行整改、又阻挠执法的业主,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清退出来的公共用地,将及时做好绿化、硬化、美化等设施配套工作。
8月初至8月15日,各区及市直各相关部门对清理整治完毕的公共用地进行检查验收,整治恢复不合格的将再次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