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违法行为,防范广大消费者、公司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的风险,揭露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套路”手段及其危害,帮助广大消费者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网上发布厅发布的《检察机关惩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第二批)》的相关典型案例下发,以案为鉴,防微杜渐。
刘某平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通过“广场舞”应用软件向老年人非法集资
【关键词】
养老诈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广场舞 互联网应用软件 延伸治理
基本案情
2014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刘某平先后成立北京红舞联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舞联盟”)等公司,伙同被告人李某鹏等人,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众筹开发老年人网络社交平台——“红舞联盟”手机应用软件为由,约定8%-14%年化收益率并承诺保本付息,向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爱好广场舞的老年人公开宣传。为吸引老年人投资,刘某平等人在“红舞联盟”手机应用软件推出聊天交友、舞蹈教学、舞场定位、活动报名、积分换购、推荐抽奖等对老年广场舞爱好者具有吸引力的功能,拉拢老年人下载注册。同时,在线下通过发放统一服装、组织广场舞比赛、申请万人同舞“吉尼斯”世界纪录、组织用户旅游考察等方式进行宣传,吸引老年人关注。为拓展吸收资金渠道,刘某平等人吸纳原有社区广场舞队加入“红舞联盟”,将部分广场舞组织者、教学者发展为业务员吸收资金。为解决老年人线上签合同、转账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并规避监管,业务员均在线下与老年投资者签合同收取资金。
至2019年7月,被告人刘某平等人向12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7亿余元。上述资金被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本息、向业务员发放提成、投入“红舞联盟”应用软件运营以及其他经营项目,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3.3亿余元。
法院判决
2022年4月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刘某平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判处李某鹏等2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二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判处王某华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并处罚金,同时适用缓刑(本案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前的刑法条文)。一审判决后,刘某平等7名被告人上诉,2022年8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当前,我国社会老龄化和互联网产业的高速发展,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银发族”与“互联网”“金融圈”的交集不断扩大。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网络风险意识不高、互联网运用不熟练等特点,专门针对老年人的兴趣爱好设计兼具交友、投资等功能的应用软件从事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这类犯罪以老年人的兴趣爱好为引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再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打消老年人警惕心理,极易使老年人陷入骗局。老年人要牢记,任何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以高额回报为幌子吸收资金的行为,都是非法金融活动。
风险提示
请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做到不轻信、不转账、不捡漏,远离陷阱,防止利益受损。
1.要增强自身反诈意识。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贪图蝇头小利,因小失大。
2.老年人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非必要不轻易提供。
3.老年人要注意辨识朋友圈内的推销信息的可靠性,不要盲目听信,发现诈骗疑点的要相互提醒,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或举报,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字:最高人员检察院网上发布厅发布的《检察机关惩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第二批)》
制作单位:新华保险山东分公司合规与风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