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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交通违法记分规则4月1日起实施,这些细则要记牢
2022-03-30 11:12:06   来源:威海新闻网   

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从记2分改为记3分;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从记2分改为记3分;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从扣3分变为不扣分……4月1日起,公安部新制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届时我市将执行该项新规。针对《办法》中与司机日常驾驶行为息息相关的内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解读。

新《办法》分五档记分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办法》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立一次记12分、9分、6分、3分、1分,共五档记分。

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

《办法》中,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有7类,一次记9分的违法行有7类,一次记6分的有11类,一次记3分的有15类,一次记1分的有10类。

多条违法记分有调整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新规中,多条违法记分发生了变化。

《办法》对部分违法行为降低了记分。其中,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记分由12分降为9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记分由6分降为3分;违反禁止标线从3分调整为1分;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从12分调整为3分;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从2分调整为1分;未按规定时间审车和不系安全带的处罚记分也都调整为1分。

《办法》对部分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包括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100%的,从6分上调为9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从6分上调为9分;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从2分上调为3分。

《办法》还新增了一些扣分项目。其中,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一次记12分;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1分。

《办法》对超速规定进行了放宽。其中,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记3分;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50%记6分、超速50%以上记12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由原来的12分转变成记9分。

《办法》对一些行为将不再扣分。其中,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上道路行驶;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等。

多项违法条款有变化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实施的新规还对多项违法条款作了调整。

《办法》多项条款涉及了城市快速路。其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记12分,改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记12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记3分,改为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记3分等,多项条款涉及了城市快速路。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分值“回血”方法。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条件的可以消分“回血”,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回血”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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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2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将自4月1日起实施。

该项新规对公安部近年来已推出的交管改革措施予以固化,并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出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新规还改进了驾驶证申领使用制度,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安全准入管理也更严格。

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

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

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

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

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驾驶人考试等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体检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改进了驾驶证申领使用制度

改革境外驾驶证换领制度,对申请换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需取得境外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二年以上,并参加全科目考试。改进实习期管理制度,明确初次取得汽车类或者摩托车类驾驶证的12个月内为实习期,增驾每种车型不再单设实习期。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准入”更严格

此次修订部门规章,坚持防风险保安全,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申请条件,将禁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由三种增加到七种,新增对有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禁止申请增驾。(Hi威海客户端记者 仲艳楠 通讯员 周基孟 曲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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