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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行“欠费不停供”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4 15:15:09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落实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的通知》和威海市水务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欠费不停供”政策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用水成本的通知》要求,水务集团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为确保符合条件的用户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水务集团对上述“欠费不停供”政策实行“免申即享”。

自疫情发生以来,水务集团未因欠费原因对此类用水户停供,也未收取违约滞纳金,切实减轻了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经济压力,缓解了其生产经营困难。

 

          威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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