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电动车被盗,报警求助之后,饮酒过量的他反而对前来调查的民警进行辱骂,并抢夺警车钥匙和执法记录仪,阻碍民警执法。目前,刘某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5月6日16时许,威海市公安局临港区分局草庙子派出所民警接110指令称草庙子某小区一辆电动车被盗,民警赶到现场后,报警人因饮酒过量,情绪激动,采取辱骂民警、抢夺警车钥匙和执法记录仪等方式阻碍执法。
案件发生后,临港分局治安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工作,在仔细调取执法记录仪录像、询问现场证人,获取充足证据后,于5月8日将违法行为人依法传唤至分局进行询问。面对民警的询问和民警出示的证据,违法行为人刘某最终如实供述了自己因对处警民警制止其大声喧哗不满而采取了一系列辱骂民警、抢夺警车钥匙和执法记录仪、阻止警察离开的行为。
民警本是为刘某积极调取现场监控,寻找破案线索,却被刘某辱骂,刘某情绪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现刘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