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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广播电视台信息公开指南
2019-12-02 09:39: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单位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单位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威海市广播电视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威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hai.gov.cn)上查阅,也可以到本单位政工办(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66号808室)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部门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众周知的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单位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编制了《威海市广播电视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威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hai.gov.cn)或本单位网站上依检索顺序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本单位政工办(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66号808室)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和本单位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单位在政工办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原则上为2 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政工办(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66号808室;电话:5191085)查阅

●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不公开以下政府信息: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威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和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单位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威海市政府信息公开首页“网上申请”直接填写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提交后需记录申请单编号和获取结果密码,以便用于查询。

申请人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见附件2)。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 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威海市广播电视台政工办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威海市广播电视台政工办

办公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66号808室

邮政编码:264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5191085

传真:5191014

电子信箱:whsgbdstzgb@wh.shandong.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投诉,也可以向市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1.本单位投诉电话:5191270。

2.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投诉电话:5218070;传真电话:5218070;通信地址:威海市新威路1号;邮政编码:264200;电子邮箱:sfbxxgkk@wh.shandong.cn;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威海市广播电视台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威海市广播电视台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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