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台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分解任务,规范工作,抓好落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工作原则
信息公开遵循公开、合法、真实、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一般应予以公开或者依申请公开。公开的方式、范围应当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方便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获取所需的政务信息。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主要负责人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报审、申请受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台工作实际,加强宣传,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力地开展,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更新维护。进一步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构建长效机制,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密切关注和跟踪政府信息材料的修改和维护,及时梳理和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四)加强监督,不定期检查考核。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实施本方案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