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在网络上,有这么一种人,他们以爆料人的身份出现,以所谓维权斗士、反腐英雄自居。周禄宝就是这样的人,他在网上很火,仅微博的粉丝量就在百万以上,很多曾经流传火爆的网帖都出自他的手笔。他有很多名头,比如时事评论员、专栏作家、知名写手、网络名人等等。明面上,他好像是一个网络红人、名人;但背地里,他干的又是什么呢?
2011年7月,一篇名为《怒问苍天:谁给了桂林某寺和尚吃人不吐骨头的权利?》的帖子,一夜之间出现在了国内40多家论坛。贴文通篇控诉了某寺有强迫游客烧香的行为,并存在假和尚欺诈的现象,甚至写到“有游客陪伴,有美女驻守,有大把大把的钞票敬献,这就是桂林和尚‘吃人不吐骨头’的疯狂一角”。发帖人为实名用户周禄宝。而在这篇贴文出现后不到一个月,网络上又出现了一篇名为《桂林某寺直面“网事”成就网络监督》的贴文,发帖人还是周禄宝,不过这次是为此前被批判的某寺正名,还郑重地说“笔者在此对之前发帖行为表示深深致歉。”两篇网帖同指一个寺庙,观点为什么会截然相反?短短一个月时间,周禄宝的态度为什么会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呢?
原来,一个阴谋隐藏其中。2011年6月,周禄宝到该寺庙旅游,听到寺庙和尚说“捐些善款招财避祸、转危为安”,就一口咬定该寺庙存在欺诈行为。随后,周禄宝向相关主管单位频繁举报,对该寺连续施压,同时利用身为多家论坛版主的便利条件,将自己炮制的一系列诋毁文章发表在论坛中并置顶。
办案民警表示,他使用小三、吃人、吸血、屠宰场等媚俗而极具夸张的字眼,并配以吸引人眼球的标题来引起关注。
周禄宝这么做的目的真的是舆论监督,寻求真相吗?事实并非如此,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金钱。有关部门查证,这家寺庙有宗教活动场所经营许可证,寺庙里的香火都是明码标价的,游客自愿请香。尽管有关部门把调查结果反馈给了周禄宝,但周禄宝并没有就此收手,依旧发帖。
办案民警介绍,周禄宝跟寺庙的负责人讲,你给我钱,我来给你进行正面宣传,因为我是网络写手,我有很多粉丝。不堪网络舆论暴力的寺庙负责人将4万元打到了周禄宝指定的银行账户。几天后,周禄宝就发表了如《直面网事,成就网络监督》这样的网帖,正面宣传这座寺庙。
桂林某寺的“甜头”,让周禄宝认定这是一条敛财之道,胆子和胃口越来越大,将黑手伸向了更多地方。警方在扣押的周禄宝的电脑中,发现他在和朋友时聊天说“太少了,应该要5万8的”,而且他对自己选择热门景点的目的也直言不讳,就是“出去旅游,然后曝光黑幕,发帖子,跟他们协商用钱摆平”,他还给自己定下了“年底争取再弄10万以下”目标。
2011年8月,周禄宝到江苏周庄旅游,以 “非法外包、假和尚骗取香客香火钱”为由,向相关行政部门反复举报投诉某寺庙,并打电话要挟捐114万元钱到红十字会,声称:捐钱就在网上正面宣传该寺形象,不捐钱就负面炒作。当对方表示无法拿出这么多钱,能否就捐14万,并向周禄宝索要红十字会账号时,周禄宝突然改了口:“(把钱)打到我账户上,让我帮他去行善。”随后,周禄宝又主动提出要给对方进行网上正面宣传,但是需要20万的酬劳。寺庙管理方终于明白了周禄宝的真实意图,报了警。
警方发现,浙江乌镇某道观也被他以同样手法勒索了6.8万元。由于长年在互联网上发布大量帖子,周禄宝在网上小有名气,不少人也慕名前来,让周禄宝帮忙“解决问题”,这也给周禄宝借机敛财提供了机会。2012年,北方某地一个小区的居民因为房屋旁边的高速路要拓宽会产生噪音的问题找到了周禄宝。几番讨价还价之后,双方最终以22万元的价格成交,分两次进行支付。
在收到了第一期6万元的款项之后,周禄宝先后编写十多篇文章,在各大网站发布,如“一违章楼三年无人查 建设部门称‘不归我们管’”、“违法建筑遭‘袒护’扇省建住建厅一记耳光?”等。这使得开发商感到很大压力,并找到周禄宝。周禄宝表示解决问题的方法很简单,就是付钱,价格是200万。最终,房产商迫于压力,以80万元的价格与周禄宝成交。周禄宝承诺不再就这一事件在网上进行炒作,并写下了不再参与此事的保证书。而除了80万元的封口费,周禄宝还以各种借口又向开发商索要了44万。
一个所谓的网络名人,为什么能够在现实社会中一而再,再而三地敲诈勒索成功呢?警方调查发现,周禄宝实施敲诈时,首先在网络上对受害对象进行诋毁、围攻,将贴文置顶,吸引网友关注,同时向众多部门发出举报信。而实际上在这种所谓的举报后,周禄宝并不关心有关部门是否查证,也不关心查证的结果如何,他基本是在举报的第二天甚至当天,就与受害对象联系,进行威胁敲诈,并用正面宣传来利诱。
目前,周禄宝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逮捕。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即便关押在了看守所,周禄宝还是对自己这套运作手法充满信心,竟然开始和警方讨价还价。周禄宝说:“我想这个事情是不是跟你们公安局长有什么过节?让他亲自过来一下,然后咱再交流一下。我前面说的网站的记者啊,网络上知名的写手啊,其实请十个就可以了,我请他们报道一下,这些舆情方面,对政府也会有所帮助,发挥一个正能量”,“那咱这个不需要花100万,10万块钱就好了。”
再来看看周禄宝在这些案件中的一些手法。他精心选好目标对象后,就编造一些负面信息和耸人听闻的谣言,之后在网上发布,向对方施压,等钱到手后马上再为对方进行所谓“正面宣传”。这就可以看出来,造谣传谣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成为了某些人敲诈勒索的一个重要的环节。互联网以及微博等媒体也成了某些人敲诈勒索的利器。源自网络的这种犯罪活动,不仅会给受害者带来经济、精神的双重损失,更会损害社会公信,影响公众判断,危害也更大。现在,公安机关正在对周禄宝这样典型的网络大谣,进行持续深入地打击。这种突破底线,违背公序良俗的犯罪行为,必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