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荣成市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获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成为全国33个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一,也是山东省唯一、全国仅有的三个县级创建示范城市之一。
据介绍,本次同步获批的还包括山东省的潍坊市、威海市、德州市,北京市海淀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嘉定区,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等32个城市。创建示范城市的目标任务分为两年完成,任务也十分细化。其中,2016年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落实专门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各领域的信用记录;建成地方信用网站,实现与“信用中国”网站互联互通;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数据;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成增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存量机构代码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并将代码及相关基础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公示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加强在行政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领域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培育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在若干重点领域建立并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大力开展诚信教育、诚信宣传等活动。
另外,2017年主要任务也同时下达。据介绍,2017年荣成将建成地方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进一步完善地方信用网站,实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共享信息等。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将于2017年上半年对创建工作开展中期评估,2018年上半年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组织验收。
荣成列入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对荣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来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市征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荣成将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务实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升荣成发展软实力和整体竞争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城市文明诚信水平迈上新台阶。(刘新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