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玉婷)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针对车辆占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的现象,威海市近期将加大查处力度,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昨日7时30分许,在市交警指挥中心监控室内,民警正在对占用公交专用车道这一行为进行记录。通过青岛路与胶州路交叉路口附近的视频 ,记者发现,一辆白色的轿车紧紧跟在一辆公交车之后,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占用了公交专用车道。有的轿车则在从岔路转入青岛路时,图省事直接转入公交专用车道。在5分钟内,该视频就记录了21辆车占用公交专用车道。
据了解,早在2012年12月10日,市区公交专用车道就开始启用,在交通高峰时段,公交专用车道只准许公共汽车、校车、大型客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驶入该车道。目前,世昌大道的古寨东路交叉口至沈阳路交叉口、文化路的古寨东路交叉口至大连路交叉口、青岛路的戚家夼路交叉口至工友路交叉口,这三个路段上顺向道路最右侧的黄色虚线机动车道被确定为公交专用车道。
根据对车流量监控显示,每天7:00至8:30、16:30至18:30,为上述三个路段的交通高峰期,交警部门因此规定,在上述时段内,公交专用车道只准许公共汽车、校车和大型客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驶入该车道。在右转路口附近,黄色虚线会变为白色虚线路段,右转车辆可由此进入专用车道右转。遇有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其他车辆按照交警指挥或者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周晓毅介绍,连日来,他们在早晚高峰期对十余名司机进行调查发现,只有两人知道公交专用车道的设置情况。“市民对此知晓率仍然较差。”周晓毅表示,他们已经在执勤过程中加强对市民的告知,近期将加大对占用公交专用车道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市区交通高峰时段,除公共汽车、校车和大型客车之外的其他车辆若在公交专用车道上行驶,将依据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每次罚款100元。”他说。